王喆:政府得“儲備土地”,農民失糊口之計
發(fā)表于:2013-06-14 10:48
“民以食為天”,土地則是其根本。然而,在河北邯鄲市曲周縣,在五月掀起的一場“毀小麥”熱潮中,無論是再有10天就將收割的小麥、蔬菜大棚里已經掛果即將上市的西紅柿、還是已經進入盛果期桃樹和蘋果樹,無一幸免一律被毀掉,這預示著村民們的辛苦將白費,地里顆粒無收。而當?shù)卣畢s美其名曰“儲備土地”。(6月13日新華網)
對于農民來說,五月是一個充滿希望與期待的月份,因為他們即將會迎來六月收獲的喜悅。但是對于曲周縣的農民來說,五月卻換來了一場噩夢,一個打碎了他們希望的夢,他們300畝的農田毀于一旦。不可否認,土地儲備關系國計民生。但是以農民喪失生存之本做為代價的土地儲備,卻讓原本應該有利于國計民生的土地儲備蒙上了一層陰影。
土地儲備是指各級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在批準權限范圍內,對通過收回、收購、征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,進行儲存或前期開發(fā)整理,并向社會提供各類建設用地的行為。
土地儲備本意也是為了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,并且《土地儲備管理辦法》還規(guī)定:市、縣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實施土地儲備計劃,應編制項目實施方案,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,作為辦理相關審批手續(xù)的依據(jù)。顯然,曲周縣政府并沒有相關的審批手續(xù)作為依據(jù)。而且,國家對儲備土地的儲備對象也有明確的規(guī)定,其中一條就是:依法分批次征用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轉為城鎮(zhèn)居民,原屬于其成員集體所有的土地。這些被毀的土地成為“儲備土地”并非是因為其成員變?yōu)槌擎?zhèn)居民,但是,政府并沒有明確提到土地是被征用的。這樣一種可以說是“不清不楚”的儲備土地,既不合理也不合法。
其實,近年來我們也時有聽說土地被強制征收的事件,如今的曲周縣雖然打著“儲備土地”幌子,其實從目前的報道來看也屬于一種強征土地的現(xiàn)象。國家《征用土地公告辦法》規(guī)定: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補償、安置方案應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、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;未依法進行征地補償、安置方案公告的,農民有權拒絕辦理征地補償、安置手續(xù)。在報道中,筆者并未看到政府提出過相關的補償辦法,卻看到了政府對于上訪者的報復行為。
的確,相對于政府這樣一個強大的公共權力而言,每個農民都處于弱勢地位,在與政府博弈的過程中,他們必須面對自身的權力一旦被侵犯也無從反抗的尷尬境地,相關的政策法律也不能起到保護作用。曲周縣政府的這種行為不單單毀了農田,也毀了農民的生計和權益,更毀了民心。
另外,筆者認為:就算是“儲備土地”,也不必非要在糧食收獲、蔬果成熟之前把土地全部夷為平地。這樣一個對農民的損失視而不見、不顧農民生計、損害農民權益的政府該如何運行下去?(王喆)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