討回公道奪回“飯碗”
發(fā)表于:2011-02-22 21:46
中央領導、高級領導你們好:
我是河北省永年縣界河店鄉(xiāng)北兩崗村村民樊國強,58歲,五口之家,有6.95畝口糧田,并有“土地承包經營權證”。2006年永年縣工業(yè)園管理委員會與我簽約占用了2畝多口糧田,安置補助費分文錢不給。2007年對方又與我協(xié)商占用一塊面積為2.75畝水澆地口糧田,對方按旱平地補償,我不同意。2008年就強行侵占了我家的口糧田,三項補償款分文錢沒給,多次向當地政府反映此事,至今不給解決。
2009年3月6日,我與妻子楊轉花在自己的地里中段用手扶拖拉機往該地塊東段拉土,用于阻止車輛從該地通行保護田苗??墒怯滥昕h工業(yè)園派出所,不由分說把我強行抓到所里,衣服被撕址,扣子拽掉,還強制讓我在“盜竊國家……”傳喚證上簽字,非法拘禁了我6個小時。
2009年3月12日下午,永年縣工業(yè)園管理委員會二次帶著警車指揮施工人員在我口糧田內建廠、建圍墻,現(xiàn)場有我村村民蓋偉山、蓋曉齊作證,并有施工照片。就這樣強行侵占了我家的口糧田,剝奪了我土地承包經營權、保護權、自由權,侵犯了我人權。
咱中國是法制社會國家,是和諧社會,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章、第二十六條規(guī)定:“承包期內,發(fā)方不得收回承包地”。十七屆三中全會明文規(guī)定:“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,現(xiàn)有土地承包關系要保持穩(wěn)定并長久不變”?!安坏酶淖兺恋赜猛?,不得損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”。國發(fā)(2004)28號文件規(guī)定:“在征地過程中要將擬征地的用途、位置、補償標準、安置途徑告知被征地的農民”。國發(fā)(2006)31號文件規(guī)定:“征地補償安置必須確保被征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,長遠生計有保障為原則”。國土資源部(2010)15號文件規(guī)定:“認真做好用地報批前告知、確認、聽證工作”?!安坏脧娦姓鞯亍??!凹皶r足額支付補償安置費用,應支付給被征地農民的,要直接支付給農民個人”。
國家的法律法規(guī)清如水,明如鏡,可永年縣工業(yè)園管理委員會及有關領導竟敢違法亂紀,不執(zhí)行黨紀國法,不依法履行告知和聽證,非法占用基本農田,不依法給于補償安置。把農民的口糧田當作商品賣掉,賣給私人在口糧田內搞非農業(yè)建設,有關領導趁著三年大變樣的時機,貪污受賄,欺壓百姓,貪污農民的安置補助費?,F(xiàn)已占用我村村民口糧田2000余畝,根本不把“三農”政策放在心目中。
民以食為天,強行侵占了我家口糧田,侵犯了我人權,我一家人無地種沒糧吃無法生存,子孫后代靠什么生活?
請求:中央領導、高級領導給我討個公道,恢復原地貌,奪回我的“飯碗”,對不執(zhí)行黨紀國法的人給予懲治,真正的把黨中央執(zhí)示,黨紀國法落實到農民頭上,讓“三農”政策在農村扎根發(fā)芽、開花結果!盼望中央領導在百忙當中關注一下此事,給于解決為盼!
謝謝! 受害人:樊國強
手機:15833302923




